1、母公司购进设备,首先需要考虑设备是否已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若设备已入账,则母公司需执行固定资产清理程序。具体步骤包括确认清理原因、编制清理计划、进行清理活动、清理完毕后进行账务处理等。当母公司购入设备时,应按设备的购入价格和其他相关费用,将其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可以做项目资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3、不算。二手设备(旧设备)指从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通过子公司销售母公司的设备不算,属于同销售。
4、2010年3月,母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额)将其生产的设备销售给其全资子公司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该设备的生产成本为800万元。子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对该设备计提折旧,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1、计提时的分录不是借:管理费用,而是借:利润分配-提取安全费用,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形成费用后才借:管理费用。具体分录详见,2008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年中对企业提取安全费用明确规定。
2、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3、首先,企业在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应借记生产成本,贷记专项储备。其次,企业在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涉及不同情况的会计处理: 对于费用性支出,应借记专项储备,贷记银行存款。 如形成固定资产,需先借记在建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随后贷记银行存款。
4、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5、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没用用完可以做冲回处理,即差额做红字分录。根据财企〔2006〕478 号文《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制度。此收费制度称作“安全生产费”。
购入工程专用设备应当记录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这是会计准则中明确的规定。购入固定资产时,会计处理的账务形式是借记固定资产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购入的是需要安装的设备,在进行安装时,账务处理则调整为借记在建工程。
在进行工程专用设备的购入时,会计处理通常会涉及多个会计科目。首当其冲的是“在建工程”科目,它用于记录尚未完成的工程项目相关的支出。当企业购入设备用于工程时,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在建工程”科目,贷方则记录相应的支付方式,如“银行存款”等。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购买的设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固定资产—某某设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今后计提折旧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累计折旧。
企业购入专用设备时,需要根据其购买成本和具体用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通过对固定资产科目的合理管理,企业可以准确地反映其在投资专用设备的资本状况。另外要注意的是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保证账目真实准确。这样有助于企业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和资产管理决策。
当企业执行的是新会计准则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贷: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是专门用于储存特定用途的储备金,包括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用等。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体现了费用的资本属性,也体现了费用的使用目的,为企业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财务信息。
高危行业企业在遵循国家规定下,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计入产品成本或直接反映在当期损益中,同时在会计账务中记录时,采用的分录是借记专项储备,贷记祥颤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依据是企业营业收入。一般而言,计提比例在5%到5%之间,具体比例需参照国家或地区的规定以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对于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由于其生产安全风险较高,计提比例可能会相应提高至3%以上。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安全生产计入的科目 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保证安全生产而支出的费用。具体包括日常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风险应急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企业在记录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当按照会计原则进行科目分类和账务处理。
当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会计分录的处理如下: 借:相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 贷: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这样,企业既确保了相关费用的专项使用,也能够在财务报表中清晰地反映出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企业在计提安全生产费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首先,计提安全生产费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贷:专项储备。费用性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专项储备,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当发生资产性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贷: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是专门用于储存特定用途的储备金,包括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用等。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体现了费用的资本属性,也体现了费用的使用目的,为企业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财务信息。
计提安全生产费是企业为预防安全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而预先计提的费用。这笔费用是专门用于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因此,在会计上需要专门处理。 会计分录处理:当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时,通常会计入专项储备科目。这是因为安全生产费属于特定用途的资金,需要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在提取时,应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不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安全生产费时,若形成固定资产,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计入初始确认和折旧;费用性支出则计入管理费用。